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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打好效能建设攻坚战”系列报道之四:省教育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
积极构建阳光政府部门
自2007年4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公布以来,省教育厅以保障公民知情权,构建阳光政府部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积极推进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一是成立相应领导及工作机构,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,初步建立了一支责任到人、分工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。二是落实工作方案,确定了厅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。三是编制印发了《安徽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,并将政府信息分类向社会公开。截至9月22日,主动公开厅机关政府信息843条。同时,省教育厅14项行政审批项目的行政职权流程图均已全部绘制完毕,并向社会公布。四是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,并在省教育厅信息公开网站开通了“依申请公开”栏目,为群众更好地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供方便。目前,省教育厅已经受理了6例公开申请,并已按规定程序答复申请人。
在做好厅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,省教育厅还认真指导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,按照体现“三明”(政策明,标准明,财务明)、公开“三务”(政务、校务、财务)、突出“三点”(重点,难点,热点)的要求,做好校务公开(信息公开)等方面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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